早期、急性期或者病情持續(xù)活動的病人應當每月隨訪一次,直至病情得到控制,處于緩解期的病人可以每三個月至半年隨訪一次。醫(yī)生根據病人病情活動情況及時調整用藥,以達到病情緩解或者低度病情活動的目的。
當病人的關節(jié)腫痛減輕后,可以嘗試減少非甾體類抗炎藥和糖皮質激素的用量,甚至停藥,尤其是年紀比較大,有冠心病、高血壓,合并使用阿司匹林或者有胃十二指腸潰瘍病史的病人,除非出現感染、肝功能損害、骨髓移植和計劃妊娠等特殊情況,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應在風濕科醫(yī)生的指導下較長期的使用,原則上不要停藥。